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四川外贸首破一万亿元大关******
中新社成都1月15日电 (记者 贺劭清 张浪)记者15日从成都海关获悉,2022年四川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0076.7亿元(人民币,下同),首次突破一万亿元大关,同比(下同)增长6.1%。其中,出口6215.1亿元,增长9.2%;进口3861.6亿元,增长1.3%。
资料图为繁忙的成都国际铁路港。(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张浪 摄2022年成都市外贸进出口8346.4亿元,占四川进出口总值的82.8%。眉山、乐山两市2022年分别进出口119.2亿元和110.4亿元,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宜宾、绵阳、德阳、泸州等市进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四川外贸超百亿城市增加至7个。
在四川外贸加速发展的背后,中欧班列这条“钢铁驼队”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成都海关累计监管中欧班列开行超过2000列。满载货物的中欧班列不分昼夜穿行在欧亚大陆之间,连通了中国境外超百个站点和境内30个城市,最短10天一趟班列就能从天府之国抵达欧洲。
2021年12月,成都青白江国际铁路港正式启动“成都-老挝万象”中老国际货运班列,至今已实现“周周班”常态化运行,自成都始发的货物最快可在5天内抵达老挝万象,在助推四川加快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5月,采用“铁路快速通关”新模式的中老货运班列开行后,单柜可为企业节省成本约200元,压缩进口通关时间24小时以上。
2022年,四川在拓展民众“买全球”消费供给网络的同时,企业海外仓建设也在提速,企业“卖全球”更加便捷。截至目前,四川共有47家企业、62个海外仓在成都海关备案。2022年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货值9亿元,较上年增长1.6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一年多来,释放了巨大活力,为外贸主体带来越来越多的政策红利。2022年四川RCEP项下进口货物货值2.8亿元,成都海关为105家出口企业签发RCEP项下证书2439份,签证金额合计133.8亿元,农业、化工、新能源等产业受益明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